吕梁市商务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吕梁市县域商业建设攻坚提升方案 (2024—2025年)》的通知

吕商务〔2024〕21号

各县(市、区)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邮政管理部门,各县(市、区)供销社: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商建〔2023〕26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政策措施,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成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吕梁市商务局等10部门研究制定了《吕梁市县域商业建设攻坚提升方案(2024—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商务局 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吕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吕梁市财政局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

吕梁市邮政管理局 吕梁市供销合作社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吕梁市县域商业建设攻坚提升方案(2024—2025年)


为更好满足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充分发挥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山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商建〔2023〕263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在持续推进吕梁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三年行动基础上,开展县域商业建设攻坚提升工作,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全市县域商业100%达到“基本型”目标,争取6个以上县(市)纳入国家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努力打造县域商业“领跑县”。

(二)分步目标。根据《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划分标准》,截至2023年底,全市12个县(市)中有9个县(市)县域商业发展状况未达“基本型”。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24年全市12个县域商业建设全部达到“基本型”标准,争取部分县达到“增强型”标准;到2025年,全市12个县域商业建设全部达到“基本型”以上发展目标,其中至少2个县域商业迈入“增强型”方阵,全面实现全市“十四五”县域商业建设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分两批确定了5个试点县整县推进,适时开展了阶段性绩效评价,积累了一定的工作基础。对照全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划分标准,实事求是划分各县(市)发展现状,力足现实确定了未来两年的发展目标。

(二)典型推广阶段(2024年1月—12月)。择优推荐2024年度试点县。加强工作调度,开展调研督导,对各县(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推荐第二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积极配合对上年度完成“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建设目标的县进行验收。

(三)验收考核阶段(2025年1月—12月)。择优推荐2025年度试点县。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积极准备整县分等定型验收。组织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及时化解各种风险。推荐第三批全国县域商业“领跑县”。建立项目和资产常态化运营管护机制,巩固提升政策成效。对照目标任务查漏补缺,全面评估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成效。

三、重点工作

(一)扎实落实《吕梁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三年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市政府于2023年1月印发了《吕梁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三年行动方案》(吕政办发〔2023〕1号),行动方案是我市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我市“十四五”期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总体目标,从八个方面提出26项具体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了具体措施、工作目标以及责任单位。开展攻坚提升的基础是不折不扣完成市政府三年行动方案安排的各项任务,各责任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清单,按照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工作进度。商务部门要发挥好工作专班牵头作用,建立定期协商报告机制,及时向市县政府报告本地区县城商业体系建设的总体情况,推动解决短板疑难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围绕关键指标和建设标准开展攻坚提升。《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由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于2021年12月印发执行,是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项目实施的实操指引,将“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目标细化为7项约束性指标和7项预期性指标,对每项指标(每类项目)按“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分别设置具体标准。我省近期公布了《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划分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对各县域商业达标“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分别明确了7项指标,与《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实现有效衔接,为实施项目、绩效评价、验收考核等提供更明确的标准。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推进工作、实施项目中要紧紧围绕以上两个规范提出的指标和要求为标准,评价和检验成效。各县级工作专班要推动当地政府对标两个规范适时开展自评,查漏补缺,攻坚提升。

(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全力实施好支撑性项目。为配合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办公厅(综合司)于2022年4月印发《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对各县开展县域商业建设工作予以补助,中央财政资金分年度下达,按照整县推进形式支持。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3部门下发的资金申报要求,2022—2023年我市方山县、柳林县、文水县、汾阳市、石楼县等5个县(市)申报项目相继获得资金支持,列为试点县。从试点县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看,普遍存在项目推进缓、资金拨付慢、绩效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各县(市)在项目谋划遴选时要紧盯当地资质优、业务精、与项目建设能力需求匹配的企业,建立项目“储备库”,做好项目提前入库、动态管理和梯次安排,避免“钱等项目”。要加强对实施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控,确保项目落地实施;要规范资金管理,根据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机制,规范各项管理,必要时可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加强资金决策、拨付、使用等环节审核,确保手续完整、账实相符;要明确资产权属和管护责任,依法依规整合、处置和盘活资产,形成管护运营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落实《吕梁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三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及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有序推进市、县两级县域商业攻坚提升工作。要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市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二)夯实基础工作。各县要对前期县域商业摸底情况再次进行确认,准确掌握县域商业发展现状、“十四五”时期建设目标、年度细化任务等,作为后续绩效评价、验收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大数据应用,整合农村商业网点、消费、客流、物流等数据信息,根据各地和企业需求,拓展县域商业动态监测、市场分析、产业培育、产销对接等功能,为县域商业攻坚提升提供支撑。

(三)加强政策衔接。各县(市)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县域商业设施、农产品产地流通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投入保障范围,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与电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以及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等部门相关资金衔接,避免重复建设。巩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整改成果,用好“两中心一站点”等现有设施设备,引入邮政、供销等商贸流通企业,拓展公益性和增值性服务,实现市场化可持续运营。

(四)做好信息报告。要充分调动地方、企业和群众积极性,创新工作方法,总结典型经验,做好宣传推广。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引导作用,宣传县域商业“领跑县”典型案例,增强典型示范作用。各县(市)按时更新县域商业信息系统数据,加强数据审核审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附件:

1.吕梁市县域商业年度发展目标

2.山西省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划分标准

F]TGNJ`P[T{J1M]$LZBU56T.png

                        该类型已订阅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很抱歉,暂无相关信息

拨打助企热线

免费获取一对一政策申报建议服务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 【科小申报】认定成功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3万元
    奖励3万元 资质认定
    立即评测
  • 【忻州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立即评测
  • 【长治市】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
    省级20万元 市级10万元
    立即评测

客服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130 9907 7097 139 3512 8636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在线QQ

QQ咨询

需求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