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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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解

【支持对象】

重点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新材料、民爆、矿业、工业母机和机器人、基础零部件、传感器及仪器仪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轨道交通装备、医疗装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航空航天装备、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能源装备、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印刷、电子设备、集成电路等行业领域开展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工作。面向传统产业重点开展轻量化、易维护、低成本的解决方案研发和应用验证,利用数字技术支撑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推动先进性、适用性、自主性较高的解决方案攻关,支撑新质生产力形成,增强发展新动能。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或科研院所,主营业务包括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供应、服务等。

(2)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有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具有进行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的综合能力,在相应行业和领域具有成功应用案例,愿意就申报的揭榜任务内容进行评估验收和宣传推广。

(3)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政策奖励】

政策扶持

【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可参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重点行业和攻关方向》(附件1)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编写申报材料,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2)每个申报主体仅可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可针对最多3个攻关方向提出不同行业领域的解决方案。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

(4)推荐单位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线上审核,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推荐汇总表》书面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并将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邮寄至技术支持单位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市场前景广阔、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自主可控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推荐单位应当加强对最终入选揭榜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在同等情况下,给予政策、要素等优先支持。

(5)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组织遴选并公布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单位和揭榜任务清单。

(6)揭榜单位应按照申报书提出的攻关目标和指标要求,在公布后2年内完成全部任务,其中一个攻关方向涉及多个行业应用的,需要在每个行业至少2家企业开展应用验证,取得明确成效。

(7)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组织开展揭榜挂帅验收工作,择优确定并公示揭榜优胜单位。

【申报材料】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项目申报书》

【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8日——2023年11月15日

【政策依据】

两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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