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柔性引才项目申报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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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解


【支持对象】

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凡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柔性引进市外人才(包括驻市高校人才)都可申报。柔性引才不要求改变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引进方式包括项目合作、兼职服务、平台引才等。

项目申报重点支持我市各级开发区、重点产业链、特色专业镇、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柔性引进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申报条件】

晋中市柔性引才项目分为“晋中英才”“晋中优才”“晋中贤才”三个层次,根据人才的实际贡献大小,通过行业评审确定。支持对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符合下列条件:

(1)“晋中英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具有高超的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为我市产业发展解决重大共性技术问题,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② 自主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在全市范围内具有示范性和引领性;

③ 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我市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与我市企业合作开展产业化项目开发,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2)“晋中优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为用人单位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② 自主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能力强,在行业领域内具有示范性和引领性;

③ 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我市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与我市企业合作开展产业化项目开发,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3)“晋中贤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引进以来有效提升了用人单位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② 自主开发、引进的新技术新产品科技含量较高、产业带动能力较强,在所在地方具有示范性和引领性;

③ 携带技术、项目、资金来我市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与我市企业合作开展产业化项目开发,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政策奖励】

突出“能力、实绩和贡献”导向,通过行业评审方式,分别授予柔性引进人才“晋中英才”“晋中优才”“晋中贤才”称号,给予每人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在人才公寓、公共服务、职称评审、政治待遇、社会荣誉等方面给予一系列支持举措。对于作出特殊贡献的柔性引进人才,授予“晋中市特殊贡献人才奖”。

【申报程序】

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填写申报书、汇总表并提供有关印证材料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晋中开发区、晋中国家农高区申报,创业人才可直接向上述部门申报。市直用人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报市直行业主管部门。

申报渠道:工信、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旅、农业领域人才分别报工信、科技、教育、卫健、文旅、农业农村部门;招商引资项目人才报招商引资部门;其它领域人才直接报人才办。

驻市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可通过我市合作单位,向上述部门申报。

【申报材料】

《晋中市柔性引进人才项目申报书》、《申报书需提供印证材料清单》    

【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20日

【政策依据】

关于申报晋中市柔性引才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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