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晋科协函〔2023〕115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省科协作为推荐单位,现将开展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种类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推选条件


推选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


三、推选工作及材料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规范遴选程序,充分征求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的意见。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及时在本单位和本学科领域范围发布相关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遴选工作,真正把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项(人选)目遴选出来。各单位须确保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符合形式审查要求,且须确保该项目(人选)不再通过其他渠道申报。


2.提名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重点突出推选候选项目(人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和提名书及工作手册请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www.nosta.gov.cn)下载。


3.各单位须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拟提名项目所有拟推选侯选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情况及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科协。


四、推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26日12: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科协。内容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推选工作组织和遴选情况,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名书三份;候选者所在单位公示情况一份;推选候选项目汇总表一份;明确该项目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情况说明。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  敏


联系电话:0351-4921836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14层1403室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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