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征集

政策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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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解

【支持对象】

(1)参考产品(技术)征集围绕电能替代(电转供热、电转动力、电气化改造)、新型储能、自备电厂(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虚拟电厂、微电网、能源互联网、智能需求响应、智慧电能管控等方向,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的或国内独家代理销售的技术和产品。

(2)示范企业(园区)征集遴选要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定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的工业企业(园区)均可申报。

【申报条件】

(3)参考产品(技术)征集遴选基本条件:应用范围为工业领域,应能显著节约、转移电力负荷,具备电能利用效率高、信息化水平先进、推广应用潜力大及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等特点,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创新点,有一定规模的典型应用案例。

(4)示范企业(园区)征集遴选基本条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及相关产业规划,对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和效益具有示范作用,在可靠用电、节约用电、绿色用电、环保用电、智能用电、需求响应等方面具有推广价值。具体要求:一是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且单位工业增加值电耗水平下降效果显著;二是建设有符合标准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平台具有用电管理、售电服务、需求响应等某项或者多项基本功能;三是制定健全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较高。

【政策奖励】

资质荣誉

【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参考产品(技术)的相关企业按照《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参考产品(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工信厅运行〔2017〕102号)要求登录https://applyidsm.miit.gov.cn提交参考产品(技术)申报材料。

示范企业(园区)的申报单位按照《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指南》(工信厅运行〔2019〕145号)登录https://applyidsm.miit.gov.cn完成自评价(自评价操作手册可通过https://ythzxfw.miit.gov.cn/政务服务/申报服务/电力需求自行下载),通过自评价的单位请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遴选推荐。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初审工作,登录https://idsm.miit.gov.cn审核申报材料,在线提交推荐名单。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报送纸质初审意见报告。

(3)复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遴选出一批参考产品(技术)或示范企业(园区)。

(4)发布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全社会发布遴选出的示范企业(园区)名单,并组织在全国宣传推广。

(5)报送实施情况。示范企业(园区)需要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下按年度填报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情况表,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报送纸质材料,并同步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engjie@miit.gov.cn。

【申报材料】

线上填报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

2022年9月21日——2022年10月10日

【政策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五批参考产品(技术)及第七批示范企业(园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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