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级商务事业发展 (电子商务)分配结果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商务事业发展(电子商务)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商电便〔2023〕71号)、运城市商务局、运城市财政局《关于征集商务事业发展电子商务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和局党组会研究,2023年省级商务事业发展(电子商务)分配结果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5日—11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举报电话

  0359-5730020

  三、分配企业及金额

  山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           100万元

  运城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50万元

  如对以上分配结果有异议,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商务局流通与信息化科进行反映。

运城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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