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做好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工作,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请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做好今年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中申报原则、试点项目建设任务的要求,认真编写《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和《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从试点的目的意义、现状和发展基础、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效益分析及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任务。

二、示范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中申报原则、示范项目创建任务的要求,从示范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效益分析及示范推广措施等方面认真编写《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书》和《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三、各市(区)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推荐工作(各地推荐试点和示范项目均不超过1个),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加盖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公章的公文、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邮寄至省市场监管局。

联 系 人:郭晓青      

联系电话:0351-7680085

通讯地址:太原市长风街108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管理处

邮政编码:030006


附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循环 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标委联〔2023〕3号)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1-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3-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5-2023年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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