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省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基地集群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晋科函〔2025〕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火炬〔2024〕4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现就组织全省高新技术企业产业基地集群开展202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一)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

各市科技管理部门。

(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报表

国家批准建设的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大学科技园,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二、填报路径

报表填报和审核均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上进行(网址为:https://hjrz.chinatorch.org.cn/login)。月报和快报通过网上审核后,将领导签字盖章的报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

三、填报要求

填报时需参考系统内操作说明—指标解释,并注意填报界面文字提示。填报完成后,按照系统提示修改警告项及错误项:警告项请逐条填写原因,错误项进行核实修改,如确为企业真实数据,请联系所在市科技局或区管委会进行说明。

四、纸质报表提交

(一)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企业年报表

各市科技局完成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网上审核后,于2025年4月20日前向省科技厅报送加盖公章的以下纸质材料或电子版材料(要求在线系统打印,并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包括辖区内营业收入 2 亿元以上企业报表封面;从网络系统打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从网络系统打印的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需要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长治高新区完成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网上审核,按火炬中心要求单独报送。

(二)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报表

省科技厅完成审核后,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4月20日前向省科技厅报送加盖公章的以下纸质材料或电子版材料(要求在线系统打印,并签字盖章,一式两份):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情况表、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情况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情况表、创新型产业集群情况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情况表;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从网络系统打印的年报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

五、填报时间

(一)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

填报时间:2025年1月20日前。

(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

企业填报时间:2025年3月20日前。

组织单位系统审核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4月20日。

请企业于4月20日前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根据审核意见修改相关数据。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三)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报表

调查单位填报时间:2025年3月20日前。

组织单位系统审核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4月20日。请调查单位于4月20日前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根据审核意见修改相关数据。

六、联系方式

山西省科技厅   0351-4033005

山西省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胡艳君 0351-7039518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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