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太原市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及《关于公布太原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结果的通知》(并人社专发〔2022〕51号),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队伍,特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入库,作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候选人,从事职称评审工作。

一、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政治素质过硬,未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

(二)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身体健康,能按要求参加年度评审会议,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三)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长期从事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应具备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

(五)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60岁。

二、评审专业范围

机电、化工、材料、轻工、纺织。

三、申报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登记表》(见附件),携带下列材料到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名。

书面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或单位推荐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登记表》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其他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1份。

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的同时,要提供相关证件、证书、文件的原件,现场核实无误后退回。

属于单位推荐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推荐单位和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上述申报材料经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于2023年9月2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专家库管理及专家使用

(一)评委会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度调整。

(二)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专家库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审资格,移出专家库;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评审过程中把关不严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和纰漏的。

2.接受评审邀请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参加评审工作的。

3.泄露在评审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的。

4.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五、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4日——9月26日(节假日除外)。

六、申报地点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太原市新建路69号3号楼405室)

联系电话:(0351)4223643

邮    箱:bwfyzwy0351@163.com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登记表.xls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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