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临汾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临汾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第三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111”创新工程,聚焦“六新”项目,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通过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形成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和新装备等,显著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全面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支持方式及要求

   2020年度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第三批)分自选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支持。

   (一)自选项目

   支持近五年来取得的拥有新品种审定证书、有效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等国内外优秀科技成果,遴选一批技术先进且具有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通过产学研合作的、且无知识产权纠纷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公共性服务平台

    引导和支持科技服务部门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活动,主要引导和支持科技服务部门、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积极开展面向本区域的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性服务工作。该类型项目旨在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多元化资金用于公共性服务工作,根据申报单位开展工作实际绩效和预期目标,择优立项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本类别无需在临汾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只需提供纸质版材料。(申报书见附件)

申报条件和要求:

1、机构健全,管理规范,具有相应的科研和财务管理制度;

2、制定了切合本地区实际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

3、支持本地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活动,提供相关服务,成效显著;

4、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真实、客观,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

1、《临汾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计划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相关附件,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和有关资信证明;

(2)上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和纳税等证明;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和聘书等证明材料;

(4)产学研合作协议;

    (5)成果鉴定证书、科技奖励证书、品种审定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技术转让合同或推广合作协议等;

    (6)特殊行业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环评报告或文件等);

 (7)其他相关材料。

三、业务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临汾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成果转化科

联 系 人:赵有福  张恒艳  

联系电话:0357-2100895

    电子邮箱:lfkjjjh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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