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山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晋法治发[202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拟公开遴选2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承接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

  (二)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三)有符合以下条件的专职律师: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员;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为人公道、正派,具有社会责任感;

  3、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熟悉省情、社情、民情,了解我局工作流程和工作特点,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5、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6、了解全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三、主要职责

  (一)参与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提出法律意见;

  (二)参与有关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研究、起草、审核、论证;

  (三)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我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矛盾纠纷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开展法制建设课题调研、教育培训、普法宣传;

  (七)应我局要求参与法治督查、考核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八)我局委托、指派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4日止。

  (二)报名方式:将有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政策法规处(迎泽大街329号)。只接受律师事务所报名(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报名)

  联系人:原越  电话:0351-5607022

  (三)所需资料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法律顾问遴选报名表》(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各1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1份(原件备查);律所简介1份;组建团队执业律师名单1 份;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扫描件1份(原件备查);组建团队成员学历证书扫描件1份(原件备查);从事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相关材料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等。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按照自愿原则,接受律师事务所报名。

  (二)资格审核。根据报名情况,由省小企业局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择优遴选,拟定入选律师事务所名单。

  (四)公示。对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的拟聘请候选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且核查属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六)履行聘请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履行聘请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被选定的法律顾问任期3年,可以连续聘任;

  (二)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附件: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法律顾问遴选报名表.doc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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