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23〕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建设部署,加快统筹推动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高质量强市建设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增强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培育壮大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为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提供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显著增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达到100%;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2分以上,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明显增长。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0,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中国质量奖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数量达到5个以上,培养一批首席质量官、首席品牌官等质量骨干人才。品牌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推动40个行业标杆企业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通过“山西精品”认证。质量基础设施布局与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更加协调,打造20个综合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一站式”服务平台。质量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质量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完备,全民质量素养不断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基本实现质量治理体系共建共治共享。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质量发展水平、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
(三)强化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加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测监管力度,开展攻坚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深化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全链条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与完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充分发挥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融入城乡社区治理网格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药物警戒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推动工业品质量提升
发挥工业设计对质量提升的牵引作用,提升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结算等核心环节能级,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提高供应链协同和配置资源能力,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提升重大技术装备制造能力和质量水平。在煤机装备、高档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化工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通信设备、电力装备、智能终端,以及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等重点产品领域组织实施工艺优化和关键共性质量技术攻关。推动重点产品集群化、高端化、智能化发展,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锻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拳头产品,形成一批智能、绿色、时尚、实用的民用产品和高精尖的军民两用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
(五)促进工程质量水平提升
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强化“1+1+N”责任,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活动,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控制,抓好示范引领,推进工程质量行为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以及建筑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率先研制和推行一批建筑业信息化技术标准。加强建材质量监管,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六)推动服务业扩容提质
深化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工程,提升标准化供给能力,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引领价值链向高端延伸,促进服务业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并重,推进现代物流、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重点行业稳居全省首位、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培育壮大创意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高端商务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四大新兴服务业。
提升优化文化旅游、现代商贸、体育服务、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五大品质服务业,形成与现代化产业体系相适应、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借助大数据和互联网平台,加快互联网技术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拓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增效。强化生活性服务业智慧化提升行动。推动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家政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发展,积极发展社区健康体检、专业护理、心理健康、母婴照料和残疾人护理等专业健康服务机构,全面提升家庭服务业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
(七)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其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培育创新型企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质量创新联合体,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协同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技术攻关。推动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改进、品牌建设,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八)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
鼓励企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动员广大一线员工在六西格玛、精益管理、可靠性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领域开展质量成果创新,提高质量管理成熟度。实施数字化质量管理赋能,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省质量奖,持续开展太原市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广泛开展质量信得过班组、质量创新大赛等群众性活动,带动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九)壮大企业质量人才队伍
加强质量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推进社会化质量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加大高端质量人才引进力度,扩大国际标准化注册专家队伍;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在全市工业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培养专业型质量人才梯队。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加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质量工程、标准化专业与学科建设,完善技能培训机制,加大高水平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中一线技能型员工比例,推动培养更多“晋阳工匠”。(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四、大力实施品牌强市战略
(十)加强智力支撑与能力建设
强化“品牌强市”顶层设计与综合施策,加强品牌建设的“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与系统保障。开展质量品牌提升“靶向问诊”专项行动,系统谋划品牌发展、深化相关研究与成果推广,强化企业“商标”“专利”“软著”“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提升质量、打造品牌。指导企业完善品牌发展规划、健全品牌管理体系、提升品牌价值与综合效应。(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加大品牌宣传与质量管控
积极发挥“互联网+”“+互联网”综合作用,推进传统媒体与网络新媒体、自媒体的联动,充分利用“质量月”“品牌日”等活动,持续推进“锦绣太原”品牌宣传报道,讲好“锦绣太原”品牌故事,推广先进经验、优秀成果,扩大太原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营造关心品牌、维护品牌、支持品牌、宣传品牌的浓厚氛围。加强“锦绣太原”品牌质量监管与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构建品牌运营保护工作格局,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和维权,切实增强品牌运营与保护能力。强化品牌保护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对侵权假冒行为实现全链条精准打击。形成常态化的“品牌价值评价”“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强化“品牌企业评价与保护”制度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品牌纠纷调解机制,完善品牌产品(工程、服务)市场分析与跟踪监督机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强化太原地标品牌培育
引导企业强化品牌意识,积极推动“山西精品”培育工程。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现代产业集群为主体,促进企业加大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力度,形成更多的国际国内先进品牌。实施高品质“太原农产品”区域品牌提档升级,打造高科技“太原农业溯源”公共品牌,释放高档次优特产品“品牌集群”示范效能。打造“太原工程”品牌,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汾水杯等国家和省级奖项。叫响“太原品牌”名片,在商贸、科技服务、信息技术、文旅等领域以“老字号”“诚信店”等为标杆,培育百家叫得响、价值高、信誉好的品牌企业和产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五、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
(十三)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
聚焦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元器件、先进基础制造工艺和装备、关键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开展基础能力评估。聚焦关键元器件、零部件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推进数字化技术应用,持续提升制造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支持工业软件、基础软件、安全软件开发,努力实现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工业数据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推动产业质量升级
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引导企业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推动“标准化+产业”建设,加强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推动企业建设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知识产权合作,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生态。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农业生产质量效益。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广定制化服务、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建造,实施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建设绿色供应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五)强化产业和区域质量发展示范
培育发展聚焦打造特种金属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新型化工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基新材料等千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十大产业集群,推进现代物流、金融商务、科技服务、康养和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集群建设,鼓励产业集群所在地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建设,推动更多县(市、区)进入质量强国、质量强省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地方行列。(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六、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
(十六)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管理
建立高效权威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分类管理。推进测量体系建设,完善依法管理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市场需求导向的量值溯源体系,规范和引导计量技术服务市场发展。深入推进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不断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和效率。加强公益性机构功能性定位、专业化建设,推进经营性机构集约化运营、产业化发展。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和综合评价,提高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水平
强化计量基础支撑,围绕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帮扶条件相对完备、有意愿的相关机构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进一步完善量值溯源体系,提高量值传递覆盖率。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帮扶相关机构申报建设国家质检中心、省级授权质检机构等高水平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努力打造中部地区一流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优化认证认可体系,开展认证市场净化提升行动,严厉查处影响市场竞争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认证机构的培育与扶持力度,着力提升认证质量与效率。鼓励检测认证机构整合资源,围绕绿色环保、功能性、智能化、卫生健康等特征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广应用绿色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十八)释放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
推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开展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打通质量基础服务产业发展的关键节点,打造“重点产业+质量技术”的要素集聚洼地和产业发展高地。集成精准计量、标准创新、品牌创建等系列服务,形成系统完备、结构优化、管理科学、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协同服务网络,打造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为产业集群、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围绕科技创新、优质制造、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计量、标准化、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更好服务市场需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十九)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创新发展
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丰富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利用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提高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能力。逐步建立公开公正的质量大数据采集、存储、发布、评价机制,共享质量大数据资源、搭建质量大数据平台、加强质量大数据开发利用。建立集信息发布、在线调查、资源共享、沟通交互于一体的质量综合服务平台,收集、响应企业质量服务需求,发布质量权威信息。提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发挥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
七、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二十)加强质量法治建设
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趋势,强化法治保障,健全质量法规体系,加快重点领域市级质量法规建设,加快推进不同领域间质量法规、技术标准整合与协同。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消费者质量侵权损害赔偿,激发消费者主动维权意愿。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质量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加强质量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增强全民质量法治观念,营造质量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二十一)优化质量监管效能
强化“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发展格局,创新完善质量监管方式,坚持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积极推进智慧监管、“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创新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促进资源要素围绕质量和创新高效配置。建设质量监管信息平台和监测预警网络,积极开展风险监测、识别、预警,深入推进信用监管,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执法打假、消费投诉、产品质量等信息资源,加快构建以风险监测、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联合惩戒为支撑的现代质量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完善质量政策体系
强化对质量发展的激励引导,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推动形成需求引领、优质优价的采购制度。加强质量统计和状况分析,探索建立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质量发展经费保障机制,鼓励、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品牌提升、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健全覆盖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的融资增信体系,强化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金融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
(二十三)构建新型质量评价体系
选树质量标杆,完善多元化、多层级的质量奖励激励政策,推动太原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积极发挥中国质量奖、山西质量奖作用,鼓励组织和个人对标发展。加强质量数据采集、市场调查、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对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深化开展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评测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编制工作,完善质量竞争力监测指标体系,科学构建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推动质量多元共治格局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的质量工作新格局,积极协调行业协会、研究机构、消费者等各方面参与,构建质量监管联动机制。推进“互联网+质量教育”,建立健全面向中小企业的培训网络,开展分级分类全员质量培训。促进质量社会组织建设,聚集全社会各领域、各层次质量专家,充分发挥QC小组等质量群团组织的平台、桥梁和专业优势,为政府质量决策、企业质量提升和人才培养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质量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丰富质量文化内涵,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广泛开展全国“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企业、机关、社区、乡村普及质量基础知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保障措施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太原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将质量强市、县(市、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十六)强化贯彻落实
科学制定质量强市建设配套政策,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产业、贸易、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政策与质量强市建设相关政策协同,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将贯彻落实工作经费、质量奖励、品牌战略推进、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和监督抽查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十七)加强督导考核
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对方案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