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阳政办发〔2023〕44号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计划,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场主体提升年的安排部署,促进市场主体扩数量、提质量、增效益、优结构,全面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总量保持稳步增长。市场主体总体继续保持蓬勃发展良好态势,市场主体增速达19.23%,企业增速不低于22%。2023年底前,力争全市市场主体净增2.5万户,其中企业数量净增7300户。

结构持续调整优化。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企业梯次培育成效显著提升,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十大平台”市场主体集聚效应更加凸显。2023年底,力争全市市场主体中企业占比接近26%,达到40600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达到30户;“十大平台”集聚市场主体约3.3万户左右。

质量效益逐步提升。企业对GDP增长及税收、就业增加的贡献率不断攀升,市场主体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明显提升。2023年底前,力争涉税市场主体占比达到50%。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个体工商户转型提升行动

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及我市具体措施,在税费、金融、平台、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帮扶,探索构建保险保障扶持模式,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提振经营信心,激发个体工商户活力。持续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的若干措施》,健全完善“个转企”培育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企转型发展。积极推动落实“个转企”相关奖补政策,转企后三年内仍享受原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底前,力争全市新培育“个转企”60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二)开展“小升规”培育提升行动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微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意见》(阳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将省定指标分解到各县区(含高新区),通过全面摸底调查、动态培育建库、加强政策宣传等措施,积极培育“小升规”企业,壮大市场主体。2023年底前,力争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净增70户。(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37户)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33户)、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建立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重点企业名录。培育形成一批带动力强的现代流通骨干企业、中小商贸企业。2023年底前,力争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总数突破440家。(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落实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分类建立服务业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开展“规改股”培育提升行动

鼓励中小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按照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要求积极做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2023年底前,力争新培育5家企业进入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程序。(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开展“股上市”培育提升行动

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持续深入开展入企服务,强化对后备资源的指导培育,在全市5个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试点地区积极培育区域性行业龙头和特色产业,引导企业积极入选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梯队建设。持续发挥企业上市“绿色通道”作用,减轻企业上市挂牌负担,提高我市企业上市挂牌成功率。2023年,力争全市“晋兴板”挂牌企业新增10家,并加大对现有优质企业的帮扶力度,助推企业加快挂牌新三板。(市金融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五)开展“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行动

加强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培育,积极推荐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引导全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2023年底前,力争新增15户“专精特新”企业。(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落实科技型企业相关扶持政策,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支持引导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加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扶持力度。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2023年底前,力争全市备案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20家,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5家,新培育高科技领军企业3家。(市科技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六)开展“十大平台”集聚提升行动

巩固提升链长制延链强链。新培育一批省级重点产业链企业,建强新能源电池、新型有色金属和新型装备制造等9条市级重点产业链。发挥“链主”企业特色优势,实施“政府+园区+链主”招商。加大对“链主”“链核”企业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2023年底前,力争全市产业链上下游及关联市场主体达到680户。(市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巩固提升专业镇梯次培育。构建市县两级专业镇梯度培育体系,支持首批市级重点专业镇率先发展,发挥产业基础、特色和优势,全力打造样板标杆。深入推进“专业镇+市场主体”培育模式,聚焦专业镇主导产业,围绕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引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招引孵化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全年力争成功申请省级专业镇1个以上,市级专业镇规上企业新增10户以上,总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2023年底前,力争全市专业镇集聚市场主体480户左右。(市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重点推动乡村e镇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体系贯通发展,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统筹建设县级公共仓配中心,提高全市农村寄递物流服务全覆盖质量。着力构建“产业+电商+配套”可持续发展电商生态体系,推动平定县、盂县、郊区乡村e镇全部建成运营。2023年底前,力争全市乡村e镇集聚市场主体总数2400户左右。(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重点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围绕文化体验、山岳度假、康养健身等类型,推动盂县打造省级文旅康养集聚区,持续推进娘子关泉上文旅特色小镇、梁家寨温泉康养度假区、冠山书院文旅康养基地3个文旅康养示范区创建单位加大建设力度。指导桃林沟桃河民俗文化园、城区滨河新天地商业广场等区域开展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业旅游消费集聚区创建,推出2条特色文旅康养旅游线路。2023年底前,力争集聚星级酒店、精品民宿、特色文创、旅游服务、康养等市场主体360户。(市文旅局、市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高质量打造“双创”平台。持续提升山西智创城NO.7、阳泉产业技术研究院、清研阳泉等各类双创平台服务能级,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双创”全链条培育体系。持续推进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双创载体建设。2023年底前,争取新增各类省级创新平台5家,认定市级平台10家。力争各类省级及以上双创孵化平台入驻企业2000户,带动就业2万人。2023年,力争高水平双创平台集聚市场主体3390户。(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重点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农业全产业链省级重点链认定工作,加大对“链主”企业的培育力度,稳步推进农业全产业链项目建设。按照“链长制”健全、链主企业实力强、产业融合层次深、参与主体多元、联农带农机制等要素,通过市级申报、省级确认,建设1条农业全产业链省级重点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树品牌创名牌,实施品牌战略和外向型发展战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2023年底前培育1—2个企业进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递补库,新增省级龙头企业5家,递补市级龙头企业7-10家;培育创建5家市级以上家庭农场,5家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持续打造城市“烟火气”集聚区。发展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服务便捷、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烟火气”集聚区。发展“一店一早”,推动连锁品牌和其他各类便利店和早餐点进社区;补齐“一菜一修”,按照一定标准改造提升各种形式的菜市场,让配钥匙、修鞋等“小补小修”规范有序回归百姓生活;服务好“一老一小”,建设完善老年康护、幼儿托管服务设施及机构,培育发展更多的业态和市场主体。2023年底前,力争带动集聚市场主体总数300户左右。(市商务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市直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持续打造开发区升级版。持续深化开发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加大“承诺制”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提升“全代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滚动开展“三个一批”活动,引导企业、项目、资源、要素加快向开发区集中。支持开发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谋划引进落地一批具有引领性、牵引性、突破性的重大项目,高标准谋划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支持开发区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高成长性企业服务机构。支持开发区开展中小企业园创建申报工作,帮助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2023年底前,全市开发区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户,新增“四上企业”30户,力争集聚市场主体总数2.2万户左右。(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市场主体。夯实“数智新城”领跑优势,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出台《阳泉市推动数智新城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支持直播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支持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文件。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新建5G基站1000座以上,打造“双千兆”网络城市。进一步做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布局,形成产业集聚,持续招引一批大数据、信息化、人工智能企业落地阳泉。提高网络货运车、货平台交易比重,力争全年网络货运平台注册车辆突破10万辆,货运交易额突破9亿元。设立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大力实施数字经济人才引育工程。2023年底前,力争全市数字经济平台集聚市场主体2000户。(市大数据局、市交通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发展壮大楼宇经济。按照“盘活提升一批存量楼宇、招商新建一批品质楼宇、规划管理一批特色楼宇”的思路,学习借鉴太原市小店区楼宇经济发展政策措施,以城区为试点,研究出台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深入实施“3666”工程,建立“一楼十员”、楼宇信息化、楼宇周边配套三大服务体系,打造总部经济、商业综合体、怀旧商业街、创业孵化、城市综合体、商务经济六大样板区域,强化党建引领、政务服务、集成招商、法律服务、协同治理、宣传推介六项工作机制,培育楼宇高端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形成“业态集中、特色鲜明、差异布局”的楼宇经济发展格局。2023年底,力争全市楼宇经济平台入驻市场主体630户左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市招商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对照本行动计划,细化配套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形成市场主体提升年的任务书、施工图、时间表。

(二)抓好政策落地。聚焦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清单管理、定期调度、工作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凝聚抓政策落实的工作合力。市县两级要合力推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奖补资金“一键直达”、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三)强化调查研究。要开展常态化入企调研,主动向市场主体问计、问需、问效,精准帮扶解决实际困难,切实解决好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属于软环境的问题一周整改到位,属于硬环境的问题三个月整改到位。

(四)强化助企纾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市场主体联络点制度,坚持“一企一策”,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各级工作专班要建立同“12345”热线营商环境专席和民营办的企业问题诉求协调对接机制,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建立与同级政府督查室的协同联动机制,将推进不力的列入“13710”督办系统,强力推动。

(五)强化考核评价。定期开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逐条逐项跟踪问效,倒逼各级各部门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将评估结果作为各县区和市有关单位营商环境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以考促优、以评促进。

附件:《阳泉市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目标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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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印发阳泉市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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