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第二批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认定工作的通知

晋商流通〔2024〕105号

各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省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

根据《商务部等13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401号)、《山西省商务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晋商流通〔2022〕126号)和《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认定工作的通知》(晋商流通函〔2023〕467号)等文件要求,夯实第一批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基础,推动落实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塑造并持续扩大优质“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品牌和影响力,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批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星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推动社会经济微循环和扩大消费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商圈社区所在地政府的指导,确保便民生活圈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通过落实激励机制和利用星级评价创建的契机,不断推进便民生活圈的提档升级,力求打造促进国内市场发展、服务民生、便利消费和扩大就业的关键平台,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力量。

二、开展第二批全省星级一刻钟便民申报工作

第二批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申报工作按照《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认定工作的通知》(晋商流通函〔2023〕467号)(见附件)确定的星级划分、申报对象、认定程序、工作要求开展。其中,《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综合评价2表》中的“居民满意度”要求更改为:由第三方机构对社区居民满意度进行电子问卷调查,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测评,出具评价报告和汇总表。样本不少于本生活圈服务人口的10%,季度开展1次以上满意度调查。样本符合要求、满意度达到90%以上即五星级;样本符合要求、满意度在80%—90%之间,即四星级;样本符合要求、满意度在70%—80%之间,即三星级。其余评审要求参照晋商流通函〔2023〕467号执行。

三、提升第一批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星级标准

对已经认定的三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经过改造和提升后,能够符合文件规定的四星级或五星级标准,则应鼓励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以实现提档升级。

四、第二批申报时间

2024年9月2日前,各市完成初审和推荐工作并向省商务厅申报。省商务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就申报资料开展评审工作,并视情况开展现场核验。

五、严格确保高标准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各申报单位务必以党建工作为核心驱动,紧密结合居民日常需求、社区建设与优化管理,针对满足星级要求的生活圈,应当鼓励积极申报。对于目前未达到星级标准的生活圈,同样需要遵照星级便民生活圈的建设准则,努力推进各项工作。此外,各市应依据平时所掌握的情况与有效证明材料,对参评社区提交的材料进行细致审查,并与申报单位保持紧密沟通,以全面、客观的态度完成初步评审和推荐工作,确保全省范围内第二批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赵煜茜  4063762  

张  慧  18903517091

邮  箱:sxswtltc@163.com


附件: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星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认定工作的通知(晋商流通函〔2023〕467号)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请点击下载:

晋商流通105号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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