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的通知

晋科协函〔2023〕51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

为深入推进“科创中国”山西试点城市(园区)工作,引导科技资源下沉基层,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向“科创中国”山西试点城市(园区)提供精准科技服务,在征集试点城市(园区)产业和技术需求的基础上,决定开展2023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省级学会名称或高校科协名称+科技服务队”

2.项目数量:不超过20支。

3.服务对象:“科创中国”山西试点城市(园区)。

4.组建方式:由省级学会牵头,根据提供的“科创中国”山西试点城市(园区)2023年技术需求表(见附件1),

可联合国家级学会、省级学会、市级学会、高校院所、重点企业、金融机构等各方要素组建科技服务队。

5.服务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产业需求表中的内容,组织开展对接会、技术诊断、发展规划、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

6.项目经费:不少于1万元/支。

7.项目周期:一年,2024年8月底前完成。

8.申报单位: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二、申报要求及流程

(一)申报及评审要求

1.申报单位按要求逐项认真填写《2023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报送省科协学会部。

2.学会部对申报项目书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2023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并在省科协网站上将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度山西省科协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省科协拨付资助经费,承担项目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

(二)经费使用

1.申报单位在收到资助项目入选通知一周内,填写任务书,否则视为放弃。

2.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供对公账户、发票或经省科协财务部门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3.资助经费需在任务书明确使用范围,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支付,不得超标支出。

(三)绩效评价项目承担单位需在2024年9月20日前向学会部提交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经费决算单(包含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以及体现项目成果的相关印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与要求

1.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申报单位须准备《申报书》正本3份,双面打印装订,并于申报截止日前报送至省科协学会部。

(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1403室联系人:杨 茹(0351-4087075)崔成业(0351-4921836)

附件:

1.“科创中国”山西试点城市(园区)2023年技术需求表.xls

2.山西省科协2023年度服务科技经济融合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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