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宣传专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科普宣传专项管理办法》(晋科规〔2024〕9号)于2024年5月21日印发,有效期5年。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进一步提升山西省全民科学素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普及法>办法》,按照《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科普宣传专项管理办法》分为七章十四条。第一章为总则,包括1-3条,主要阐明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科普宣传专项适用的原则以及设立科普专项的宗旨和目的。第二章为申报条件,包括4条,主要规定了科普专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第三章为专项分类,包括5-8条,主要明确了科普专项分为科普活动、科普基地能力提升和科普作品(产品)研发三类以及每一类包括的具体范围。第四章为支持政策,包括9条,主要介绍了科普专项引导资助方式,科普活动和科普基地能力提升项目原则上采取“事前资助+验收后补助”方式资助,科普作品(产品)研发项目原则上采取“事后补助”方式资助。第五章为申请、立项程序,包括10条,主要明确了科普专项的申报、评审、立项过程。第六章为专项管理,包括11-13条,规定了科普专项管理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及专项成果的使用方式。第七章为附则,包括14条,规定了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及有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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